粵工信裝備函〔2021〕94號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1〕263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為組織做好2021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有關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市場監管主管部門組織好本地區2021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有關申報工作,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和符合性嚴格把關。請各地級以上市推薦的優秀場景和示范工廠申報主體分別不超過5個和3個;每家中央企業申報的優秀場景和示范工廠分別不超過6個和3個,由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推薦,不占屬地指標。先行區申報根據上級有關安排按一事一議方式開展。
二、申報主體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開展優秀場景和示范工廠申報,項目申報紙質版材料由平臺系統導出后打印,并裝訂成冊,紙質版申報材料應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市場監管主管部門對項目申報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并按照項目類別以及推薦優先順序分別填報《通知》附件6和附件7的推薦匯總表。
三、以上項目申報紙質資料一式4份以及推薦匯總表1份,加蓋地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公章后于11月18日下午17時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
附件:公共服務平臺使用說明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聯系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白曉帆,電話:020-83133477;省發展改革委 趙軒亮,電話:020-83138604)
相關附件:
· 附件1:關于開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