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工信辦函〔2021〕80號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管函〔2021〕249號)要求,為做好我省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工作,請你們積極組織開展本地區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主體可以為工業企業、基礎電信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工業園區運營管理機構等。申報主體應在廣東省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
二、已列入前期試點示范項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項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復申報,未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工程項目不可申報,未建或在建項目不可申報。
三、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方向不超過1個。申報主體須對單位資質、項目申報書(附件3)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且必須提供項目相關視頻證明材料(5~10分鐘),否則視為無效申報材料,不予推薦。
四、根據職責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要負責網絡集成創新試點示范(5G全連接工廠試點示范、工業互聯網網絡化解決方案試點示范2個方向)、平臺集成創新試點示范(全部方向)、園區集成創新試點示范(全部方向)三個大類;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負責“安全集成創新”大類中的全部方向,以及“網絡集成創新”大類中的“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和創新應用試點示范”方向。
五、原則上,廣州、佛山、東莞市每個地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5個,其他珠三角地區每個地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3個,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每個地市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2個。深圳市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可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中央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屬單位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各單位推薦項目應按優先級排序。請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填寫項目匯總表(附件4),于11月12日下午下班前(以送達時間為準)將項目推薦表(一式兩份)、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六份)及電子版光盤(一份)報我廳(工業互聯網處),逾期將不予受理。
六、已通過省通信管理局、中央企業和部屬單位推薦的項目不再重復推薦。
附件:
1.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3. 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4. 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推薦匯總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聯系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朱笛、劉坤東,電話:020-83135839、83133375,郵箱:gyhlw@gdei.gov.cn,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512室;省通信管理局 標識方向 聯系人:王子彰,電話:13922111994,郵箱:gdca_gdiot@gd.gov.cn;省通信管理局 安全方向 聯系人:陳百祥,電話:020-87302705,郵箱:gdca_cbx@gd.gov.cn)
相關附件:
·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2: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doc
· 附件4:2021年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推薦項目匯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