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的函》(粵工信技改函〔2025〕13號)和《關于印發梅州市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梅市工信函〔2022〕65號),以及市府辦〔綜三〕A25-101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梅州市2026年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算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實施地在梅州市境內,并已取得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
(二)項目行業類型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制造業”行業。項目單位為制造業企業,其主營業務須為制造業,經營活動正常,財務狀況良好,不存在重大經營風險且未被列為失信懲戒主體名單。項目投資應按規定納入廣東省制造業投資統計。
(三)測算項目符合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方向,統計口徑詳見附件3。
(四)制造業項目立項和“十四五”期間預計完成總投資須5億元以上,且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完成總投資額4億元以上。項目建設地發生變更的,按項目最終實際建設地申報條件和標準執行。
(五)項目不存在多頭或重復申報的情形,項目及申報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未獲得過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財政資金的支持。
(六)項目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相關發展建設規劃、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標準等國家和省相關領域政策規定,以及環保、節能、安全、土地等有關政策法規要求。項目單位近3年內在質量、環保、安全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事故;項目申報至公示期滿期間,經查詢不存在“信用中國(廣東)”網站(https://credit.gd.gov.cn)失信懲戒主體名單企業的情形。
二、測算項目申報資料
1.測算項目單位加蓋本單位公章(含騎縫章)的申報材料及項目承諾書(詳見附件4)。封面統一標明為“梅州市2026年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申請報告”,標明申報單位、申報日期。
2.測算項目基本情況表(詳見附件1)。
3.測算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4.測算項目實施地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測算項目按規定需要進行環評、節能審查、安評及安全生產驗收、施工許可等必要審批(審查)手續的項目,需提供相關的完備手續(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需企業做出說明)。
5.具備與所申報項目相關合規的用地和規劃選址文件(以下復印件提供其中一項即可:(1)若項目建設租賃廠房的,提供土地及廠房租賃合同等資料的復印件;(2)若項目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且沒改變用地性質的,無需規劃選址意見,提供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復印件;(3)若項目有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提供復印件)。
6.屬于續報的測算項目,本次可不用提交上述3-5項材料。
7.項目按規定申報廣東省制造業投資統計相關材料(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企業申報系統中導出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206表)。
8.測算項目在2024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實際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和2021—202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未申請過投資獎勵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包含項目實際完成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在內的專項審計報告、實際固定資產投資清單及相關合同、發票、付款憑證等);測算項目建設現場施工進度、廠房、設備(含銘牌)等照片。申請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以發票等合法票據的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海關進口報關單時間為準,票據不含稅,遵循發票金額與付款金額從小原則。
9.測算項目單位有關其主營業務是否為制造業、經營活動情況是否正常、財務狀況是否良好、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等有關情況說明材料(詳見附件6)。
上述材料應真實、規范、完整、清晰,統一采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必須編制頁碼、目錄,裝訂成冊(膠裝),加蓋公章(含騎縫章)。提供相關憑證復印件的,要注明“與原件相符,對其真實性負責”相關字樣。
三、申報工作要求
(一)做好相關政策宣貫和解讀工作。本次申報為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僅用于測算投資獎勵資金額度,不等同于支持項目(支持項目的入庫通知包括支持范圍、支持標準、支持方式、申報條件、申報資料和完工驗收等另行通知)。請各縣(市、區)政府指定本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牽頭統籌申報工作,及時與符合條件的企業對接,“一對一”把政策要點傳達到企業,確保符合條件的項目應報盡報。
(二)做好測算項目推薦和報送工作。按照省的要求,未按規定時間要求上報的制造業投資獎勵資金相關材料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將不安排預算。各地推薦項目需經本地工信部門黨組會審議通過,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審核確定后,于2025年5月6日前將推薦上報文、測算項目匯總表和相關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及電子版正式行文報我局(技術改造與創新科),無項目申報也請在測算項目情況匯總表中注明“暫無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并蓋章反饋。同時,請指導企業登錄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數字工信”(網址:http://gdii.gd.gov.cn/szgx/,技術支持電話:13609085751、13660514144)同步進行網上申報。
(三)加強項目后續跟蹤和投資監測工作。按照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需將投資獎勵資金項目臺賬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未按規定完成投資的納入臺賬管理的測算項目所獲取的投資獎勵資金,省財政予以清算收回。請加強對測算項目的跟蹤服務,按規定報送項目臺賬,推動項目在“十四五”期間完成既定投資計劃。對未按規定完成投資或中途無法實施的測算項目,需及時上報情況并提出獎勵資金處置方案,按財政部門相關規定清算收回獎勵資金。
附件:1.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基本情況表
2.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匯總表
3.廣東省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統計口徑(試行)
4.承諾書(參考模板)
5.固定資產投資清單(參考模板)
6.說明(參考模板)
7.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的函(粵工信技改函〔2025〕13號)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1日
(聯系人:吳世霖,電話:2251361,郵箱:gxjjsk@me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