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推動服務中小微企業工作,促進我市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助力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根據《梅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平臺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1年梅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認定和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必須是符合平臺管理辦法第二、七、八條規定,為中小企業提供培訓、市場、創業創新、管理咨詢、信息 化、法律、財稅(技術服務參照平臺管理辦法)等服務的法人單位。其中認定綜合示范平臺的單位是當地政府或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認定或指定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根據自愿原則,按照示范平臺管理辦法第九、十條的要求用A4 紙將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向當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各地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滿意度情況測評及匯總,同時組織核實審查并提出審核推薦意見后報我局業務科室。市直有關單位申報材料直接報我局業務科室。
三、有關要求
(一)示范平臺認定是我市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請各地主管部門和各單位高度重視、擇優推薦,真正建設一批服務能力強、業績好、能代表我市形象的中小微企業服務隊伍。2018年度認定有效期已滿的示范平臺需按平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提交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二)每個縣(市、區)推薦認定數量不超過4家,示范平臺復核不在此數量限制之內。各地主管部門將推薦申報文件、匯總表以及紙質申報材料(A4紙按順序膠裝成冊)一式2份、電子版(含可編輯版和PDF掃描版),于9月20日前報我局業務科室。市直有關單位直接將上述報我局業務科室。
(三)我局將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的示范平臺,在我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印發“梅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名單。
附件:1. 梅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匯總表
2.梅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日
(聯系方式:民營經濟與服務體系建設科 王輝,電話:2272128,郵箱:gxjmjk@me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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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梅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匯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