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粵工信節能函〔2021〕47號)轉發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落實。
一、請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和高新區管委會按照工信部和省工信廳《通知》(見附件)有關要求,積極發動組織本地區企業、園區開展申報,遴選確定本地區2021年度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名單。
(一)綠色工廠。工業和信息化部本批綠色工廠推薦有名額限制,我市只有2個名額,請各地擇優推薦。各地新推薦綠色工廠應與已有綠色工廠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對標,能耗水平等主要指標應優于本地區同行業已有綠色工廠,有關情況應在推薦文件中予以充分說明。有關高耗能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原則上應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二)綠色設計產品。本批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和相應標準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在“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中查看,申報產品僅限清單中載明標準的產品。
(三)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業園區創建重點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
(四)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申報范圍涵蓋汽車、航空航天、船舶、電子電器、通信、電力裝備、大型成套裝備機械、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建材、電子商務、快遞包裝等行業中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的核心企業。
二、企業或園區近3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企業、園區應在自評價報告中對上述情況進行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各縣(市、區)科工商務局和高新區管委會須重點對申報主體是否存在以上情形進行核實查證,并在推薦文件中出具有關核查意見,對核查結果負責。
三、申報主體(企業或園區)應自行開展自評價工作,編寫有關自評價報告,并在自評價的基礎上,自主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第三方評價。同時需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 //green.miit.gov.cn)上傳電子版申報材料。
四、各地要對本地企業、園區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初審,確保自評價報告及第三方評價報告符合編制要求,同時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 //green.miit.gov.cn)對企業上傳的電子版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填寫縣級推薦匯總表,于2021年7月5日前連同相關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四份,另附電子版光盤)一并報送我局(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附件: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粵工信節能函〔2021〕47號)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0日
(聯系人:高 升,聯系電話/傳真:2274382,郵箱:gxjjnk@me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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