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市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1年省級財政資金(促進民營經濟及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精神,現組織開展2021年省級財政資金(促進民營經濟及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項目入庫工作。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擬支持的政策任務
2021年省級促進民營經濟及中小微企業發展擬支持范圍包括以下專題(申報要求詳見附件):
(一)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另文通知)
(二)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
(三)應收賬款融資獎勵
(四)小微企業融資再擔保代償及擔保降費補助
(五)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中小微企業服務券、 “創客廣東”創業創新大賽)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地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報送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須按順序統一裝訂成冊,一式3份(注:統一雙面膠裝,要求在相關表格、封面加蓋企業公章),同時附電子版光盤。
(二)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材料初審后,于2020年7月27日前將各專題項目匯總行文上報,附上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并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相關要求
2021年促進民營經濟及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專項資金全面實行項目庫管理,請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嚴格按照《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18〕120號)規定,結合目前我局印發的政策任務、工作要求,做好項目入庫儲備(注:入庫的項目不等同于2021年必然支持的項目)。
(一)項目入庫。
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項目入庫工作的重要性,組織本地區項目申報工作,對項目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及時上報。我局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項目評審,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促進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用途資金相關待統計部門提供企業名單后組織項目入庫,其他用途資金必須嚴格按本通知時間要求組織項目評審入庫),原則上不安排預算。
(二)資金使用和監督管理。
1.項目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實施內容的項目重新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2.項目申報單位要保證申報材料真實,保證近 五 年來在專項資金申報、管理、使用過程中不存在虛假、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否則,將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3.項目申報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獎補資金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4.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項目現場考察、評審、公示后,擇優遴選入庫,同時,入庫項目按省財政廳專項資金市縣項目管理系統有關要求上線填報。市直工業園區和各縣(市、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對項目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項目驗收、政府審計等負責。要做好存檔備查和迎檢準備。
附件: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做好2021年省級財政資金(促進民營經濟及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發展)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docx
梅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0日
(聯系人:王輝、郭力棟,電話:2272128)